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31日電)中國電商巨頭阿里巴巴因「二選一」壟斷案,近日遭判賠京東人民幣10億元(約新台幣43億元),此案自2015年上訴,期間市場監管總局還曾依反壟斷法重罰阿里182.28億元。
證券時報報導,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29日對京東訴浙江天貓網絡有限公司、浙江天貓技術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二選一」(即要求在天貓販售的商家不得在雙11等特定促銷期間在京東開設店鋪銷售)案做出一審判決,認定其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壟斷行為成立,對京東造成嚴重損害,須向京東賠償10億元。
這起訴訟從2015年開始,案件一度陷入法院管轄權之爭。前天一審判決結果出爐後,阿里巴巴回應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結果。
過去幾年,也是中國對大型電商平台執行反壟斷最嚴厲的時候。此案審理同時,2020年12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據「反壟斷法」對阿里巴巴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台服務市場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立案調查。
調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團從2015年實施「二選一」行為排除、限制了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台服務市場的競爭,影響了平台經濟創新發展。2021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阿里巴巴處以其2019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557.12億元4%的罰款,計182.28億元。
除了反壟斷,網路金融也成為這些網路公司整治的重點。今年7月,中國央行發文指大型平台公司自2020年11月以來的違法違規問題已整改完成,阿里巴巴關聯企業螞蟻集團被罰沒人民幣71.23億元,騰訊旗下的財付通也被罰沒近30億元。外界認為,當前中國經濟低迷,需要網路平台公司積極發展,因此釋出整改完成的訊號。(編輯:張淑伶)11212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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