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紐約10日綜合外電報導)今天的法庭文件顯示,審理川普紐約欺詐案的法官,已撤回允許這位前美國總統在案件結束時進行結案陳詞的許可。
法新社報導,川普被指控欺詐性地誇大財產價值,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請求法官對川普處以3.7億美元(約新台幣115億元)罰款。
雙方法律團隊將於明天開始發表結案陳詞。
川普的律師曾多次攻擊法官和檢察長涉嫌偏見,並表示他將代表自己提出結案陳詞。
但法官恩格隆(Arthur Engoron)在與川普法律團隊的電子郵件往來中表示,如果川普希望發言,「他要同意我施加的限制」,僅陳述案件事實。
川普的法律團隊在回覆中稱這「非常不公平」,堅持要法官允許川普「說該說的事情」。
對此,恩格隆告訴川普這方「要就接受,不要就放棄」,並表示川普顯然不同意這些條件,「他明天不會在法庭上發言」。
川普和他的兩個兒子被控意圖欺詐地浮報房地產價值,以獲取較有利的銀行貸款和保險條件。(譯者:鄭詩韻/核稿:徐睿承)11301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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