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20日專電)泰國北部空氣污染問題備受關注,清邁行政法院昨天做出判決,要求總理和國家環境委員會在90天內提出解決泰北空污的緊急計畫,並提出長期計畫解決泰國空污問題。
泰北空污問題近年來日益嚴重,每年2月到3月開始會持續1到2個月,去年4月7日清邁的PM2.5甚至達到全世界第一糟榚,清邁府尹緊急宣布公務員可以在家工作。
泰國公共衛生部曾指出,空氣污染的原因包括PM2.5粉塵、森林山火及焚燒農田廢棄物等。2月到4月左右的時節是泰國北部及鄰近邊境寮國和緬甸農民燒山的高峰期。
泰國公視(Thai PBS)和曼谷郵報(Bangkok Post )報導,來自清邁大學的師生和居民約1700多人日前向清邁行政法院提起訴訟,主張總理和國家環境委員會(National Environment Commission )沒有好好處理空污問題,導致他們平均減少5年壽命。
民眾認為總理應該引用1992年的環境品質促進和保護法(Environmental Quality Promotion and Protection Act )在重大天災發生時,要求相關單位處理問題。
趕在空污季節來臨之前,清邁行政法院昨天做出判決,要求總理和國家環境委員會在90天內提出解決泰北空污問題的緊急計畫,並在未來提出短期和長期解決計畫。
判決指出,清邁大學醫學院數據顯示,2018年以來越來越多人因為PM2.5的問題而生病,但前總理帕拉育(Prayut Chan-O-cha)和國家環境委員會從2017年以來都沒有召開緊急會議處理空污問題。
現任總理賽塔(Srettha Thavosin)去年9月上任後把空污問題列為國家級議程,並提出乾淨空氣法草案(Clean Air Act),17日剛在國會眾議院通過一讀。(編輯:陳惠珍)11301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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