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30日電)中國足壇貪腐案審訊步入第2天,中國田徑協會前主席于洪臣被控受賄人民幣2254萬元(約新台幣9910萬元),他今天當庭認罪,法庭將擇期宣判。
綜合陸媒報導,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30日審理于洪臣受賄一案,他涉嫌先後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黨委書記等職務,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聯賽晉級、職務競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自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于洪臣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2254萬餘元,其中350萬元尚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
據報導,于洪臣當庭認罪,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中國足壇反腐案審訊29日展開,中國足球協會前主席陳戌源當天認罪受賄8103萬餘元。
于洪臣在國家體育總局任職多年,2010年至2017年調往足協工作,曾任中國足協副主席。
據陸媒報導,諷刺的是,于洪臣還是中國足球上一批「反賭掃黑」的親歷者。
2010年,中國足協前副主席南勇被捕後,于洪臣曾菁說:「這是發生在我們身邊的最為深刻的警示教育,這些行業最高領導者所犯錯誤確實讓人痛心。我覺得出現這種問題既與個人修養、學習有關,也同相應的制度監管有關。我希望藉此機會,每一個足球行業的人都能深刻反省,認識到自身不足。」(編輯:唐佩君/楊昇儒)11301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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