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前進黨主張修冒犯君主罪 憲法法庭禁止再提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31日專電)泰國前進黨主張修改俗稱「冒犯君主罪」的刑法112條,遭檢舉有推翻君主立憲制的意圖。憲法法庭今天判決前進黨提修改刑法112條是意圖推翻君主立憲制,不准再提出相關意見。

泰國去年5月14日舉行國會眾議院選舉,500個眾議員席次中,主打改革理念的新興政黨前進黨(Move Forward)拿下151席成為國會最大黨。

泰國有嚴厲的冒犯君主罪,任何人誹謗、侮辱或威脅國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最高可判處15年有期徒刑。2020年下半年學生運動提出改革王室口號,學生運動後,泰國政府引用這條法律逮捕許多政治異議分子,前進黨在競選時因此提出修改刑法112條的主張,受到年輕選民支持。

但前進黨主張修改刑法112條,碰觸敏感的王室議題,律師提拉育(Theerayut Suwankesorn)向憲法法庭檢舉前進黨和前黨魁皮塔(Pita Limjaroenrat)違反憲法49條「無人可以行使權利或自由推翻君主立憲制」的規定,請求憲法法庭要求前進黨不再提出修改刑法112條的訴求,憲法法庭在去年7月受理此案。

皮塔接受媒體訪問曾表示,前進黨無意推翻君主立憲制,修改刑法112條合憲,而且目的是要平息政治紛爭。

憲法法庭今天下午宣判,前進黨修改刑法112條的提議是意圖推翻君主立憲制,禁止皮塔和前進黨再透過任何方式表達修改刑法112條相關的意見。

今天下午憲法法庭宣布判決時,前進黨表示因為國會有重要的會議要進行,因此前進黨全體議員和幹部並未前往憲法法庭,而是留在國會看直播聆聽判決。

今天憲法法庭只針對提拉育的請願,要求前進黨不准再提修改刑法112,但沒有裁定解散前進黨。分析家認為,這不代表前進黨就能高枕無憂,因為政黨一旦被判定違反憲法49條,選舉委員會可以根據憲法92條,收集證據要求憲法法庭解散該政黨。

皮塔因為iTV媒體持股案去年在眾議員選舉前遭到檢舉,他去年當選眾議員後案子被送到憲法法庭,24日憲法法庭判定皮塔參選時iTV的媒體業務已經沒有運作,因此保有眾議員資格。(編輯:陳惠珍)11301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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