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2日電)中國人民銀行(中國央行)今天公告,對6家評等機構共罰款人民幣(下同)3446萬元(約新台幣1億5160萬元);其中標準普爾(S&P Global Ratings)中國公司被罰人民幣212萬元(約新台幣930萬元),原因是未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評等業務等。
綜合陸媒報導,中國人行2月2日公告行政處罰訊息,對標普信用評等(中國)有限公司因未按照法定評等程序及業務規則展開信用評等業務,未按規定向信用評等行業主管部門或者其派出機構報送報告,違反一致性原則,被處以警告和罰款212萬元。
標普中國公司時任評等分析總監Eastham則被警告及罰款3萬元。處罰決定日期為2023年11月7日。
另外5家被罰款的信評機構,包括中誠信國際信用評級公司、上海新世紀資信評估投資服務公司、遠東資信評估公司、中證鵬元資信評估公司、聯合資信評估公司,予以警告及罰款行政處罰。
6家機構罰款金額合計3446.65萬元。
2023年12月,另一家國際信用評等機構穆迪(Moody's)將中國政府信評展望調降至「負面」,引起國際高度關注,甚至衝擊中國股市;當時中國財政部表示「失望」,強調中國宏觀經濟持續恢復向好,財政收入保持恢復性增長,穆迪的擔憂是沒有必要的。(編輯:唐佩君/楊昇儒)113020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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