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認定川普有資格參選 影響重點一次看

中央社

(中央社丹佛4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去年依據一項很少被引用的憲法條款,認定前總統川普因涉及參與叛亂,沒有資格參加州內總統初選。但聯邦最高法院今天裁決,各州不能據此禁止川普參選。

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阻止了各州援引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以禁止川普參加11月總統大選的企圖,但也可能帶來更多選舉不確定性。

美國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是於內戰後制定,旨在防範參與叛亂的民選官員再次擔任公職。一些團體和選民認為川普企圖推翻2020年總統大選結果,因此適用於這項極少被引用的條款。

以下綜合美聯社與英國「衛報」(The Guardian)整理的重點:

●川普的技術性大勝

聯邦最高法院這項裁決,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推翻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的決定,即川普違反憲法第14修正案第3款有關叛亂的條文,因此沒有資格擔任總統。

這也將導致伊利諾州、緬因州和其他地方想將川普從選票上除名的企圖無以為繼。

聯邦最高法院沒有處理一個極具政治爭議的問題,即川普是否在2021年1月6日美國國會大廈遇襲事件中發揮影響力,這個問題的答案原本有可能讓他無法競選總統。

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幾乎沒有提到1月6日事件或叛亂,也沒有談及川普是否因挑起國會大廈攻擊案而犯下這類行為。

聯邦最高法院僅將焦點放在技術性、程序性問題上,即誰有權依據第3款條文來決定有關選舉的異議。

9名大法官一致同意這屬於國會的權限,但其中5人進一步認定只能藉由立法來解決。這顯示大法官們在一致的多數意見背後仍存重大分歧,凸顯這項裁決造成的最大不確定性。

●大法官之間仍有歧見

雖然大法官們一致認為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不能將川普從選票上除名,但他們之間仍有歧見。

聯邦最高法院5名保守派大法官詳述需要怎麼做才能執行有關叛亂的條文。他們認為,國會必須立法以判斷誰會因叛亂而失去擔任公職的資格,並以憲法第14修正案另一條款做為論述依據。

自由派大法官和保守派的巴瑞特(Amy Coney Barrett)則在另一份意見書中寫道,多數大法官在所需程序方面做出指導,已踰越本分。

巴瑞特說,此案不需要大法官「處理聯邦立法是否為執行第3款的唯一工具這一複雜問題」,「在我看來,現在不是尖銳地擴大歧見的時候」。

●州與聯邦職權成問題核心

聯邦最高法院裁決的核心在於各州與聯邦權利的相互影響。

雖然各州負責舉辦聯邦選舉,法院仍認定各州無權依據第3款將候選人從選票上除名。大法官們在多數意見書中寫道,憲法第14修正案「以犧牲州自治權為代價,擴大了聯邦權力」,若讓各州仿效科羅拉多州的做法,將「扭轉第14修正案對聯邦與州級權力的重新平衡」。

但聯邦最高法院的裁決讓各州擁有利用這項條文對付州級官員的空間,在1月6日國會大廈遇襲後已經可以看到案例。新墨西哥州法院2022年依據第3款將葛里芬(Couy Griffin)從縣議會除名,他於2021年1月6日帶著一群人闖入國會大廈被定罪。

●此案恐引發騷動與暴力

川普在數州已有多起官司纏身,包括涉嫌顛覆選舉案、封口費案、不當持有機密文件案、商業詐欺案等,但這些案子都無損川普在追隨者心中的地位,反而似乎更鞏固他們的支持。

第14修正案相關案件讓川普的支持者更加相信有陰謀要阻止川普競選連任。

芝加哥大學今年1月執行一項關於政治暴力的調查顯示,法院就第14修正案的裁決,無論結果為何,都有可能進一步助長政治暴力,因為這個問題存在極嚴重的黨派分裂。(譯者:曾依璇/核稿:劉文瑜)11303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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