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紐約24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前總統川普25日將在紐約面臨雙重司法危機,一起關係到他的著名房產恐因巨額罰款而遭沒收;另一起則涉及刑事案件審判日期是否能再往後延。
法新社報導,在金融詐欺案中,川普的律師團25日只有兩個選擇:一是證明川普有能力繳交加計利息後約達4億5400萬美元(約新台幣146億元)的罰款保證金;二是面臨川普部分資產遭沒收的可能性。
如果川普拿不出必要的保證金,前聯邦檢察官魏斯曼(Andrew Weissmann)告訴法新社說:「依我之見,對許多人來說,川普形象會一落千丈,畢竟他說自己是十分成功的億萬富豪。」
不僅顏面盡失,里契蒙大學(University of Richmond)法學教授托比亞斯(Carl Tobias)說,川普恐怕「甚至得宣布破產」。
華盛頓郵報指出,紐約州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上月表示若川普拿不出保證金,檢方將向法院聲請沒收川普資產,還在沒收標的裡提到赫赫有名、建於1930年代的華爾街40號川普大廈(The Trump Building)。
除金融詐欺案,曼哈頓刑事法院也將於美東時間25日上午9時30分,就川普付豔星「暴風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封口費的審判設定新開庭日。
封口費一案的庭審最初訂於3月25日開始,但已被延後至少1個月。此案中,川普被控非法動用競選資金,用以確保本名柯立福(Stephanie Clifford)的「暴風女」閉口不談她疑與川普的一段婚外情。
川普否認與「暴風女」有染,但此案若定罪,川普最高可面臨4年有期徒刑。
他的法律團隊要求法官將新的庭期往後延至少3個月,讓他們有時間研究檢察官遲交的數千頁證據。
他們也希望此案的審理能延後,直到聯邦最高法院針對川普擔任總統期間所做所為是否享有絕對豁免權的主張做出裁定為止。(譯者:蔡佳敏/核稿:陳亦偉)11303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