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足協前主席受賄逾3億元 判無期徒刑

中央社

(中央社台北26日電)中國足球協會前主席陳戌源受賄人民幣8103萬元(下同,約新台幣3億5000萬元),今天法院一審宣判,認定嚴重損害中國足球事業,但考量悔罪且積極退贓,因此判處無期徒刑;陳戌源90度鞠躬近10秒向全中國球迷道歉。

央視新聞報導,今天上午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陳戌源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其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判決表示,陳戌源2010年至2023年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國際港務(集團)公司總裁、董事長、中國足球協會換屆籌備組組長、中國足球協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投資經營、賽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款項共計逾8103萬元,其中400萬元未實際取得。

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陳戌源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其在中國足協任職期間,為多個足球俱樂部和地方足協在賽事安排、聯賽晉級、裁判判罰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重破壞足球領域公平競爭秩序和行業生態環境,給國家足球事業造成嚴重損害。

考慮陳戌源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揭發他人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具有立功表現;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已全部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報導指出,庭審中,陳戌源表示認罪悔罪,在最後陳述,90度鞠躬近10秒向全國球迷道歉,表示希望能得到球迷的寬恕。(編輯:唐佩君/曹宇帆)11303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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