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發布大型網路平台選舉期指令 深偽內容須標示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田習如布魯塞爾26日專電)因應歐洲今年多場大選,歐盟執委會今依據「數位服務法」對19家大型網路平台及搜尋引擎發布選舉期間指令,責成他們採取措施防止不實資訊干擾選舉,包括須標示深偽等生成式AI內容。

歐洲聯盟「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s Act,DSA)自2022年11月生效,在歐盟境內每月活躍用戶數逾4500萬的平台被指定為「非常大型網路平台」(Very Large Online Platforms,VLOPs)或「非常大型搜尋引擎」,須負責防範有害兒少、不實資訊、仇恨言論、強迫推銷等網路內容。

目前有19家跨國網路企業為首批受此法規範的「非常大型」對象,包括Google旗下的Youtube、Meta旗下的臉書(Facebook)和IG,以及母公司在中國的抖音海外版TikTok,以及微軟的Bing和Google搜尋引擎。

歐盟執行委員會(European Commission)今天針對這19家網路企業在選舉期間的措施提出指令(guidelines),包括強化企業內部程序,例如能分析具在地特殊性的不實資訊風險;針對每場選舉量身訂做風險因應措施、提供選舉流程官方資訊、促進媒體識讀。

此外,政治廣告必須清楚標示;對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所產出的內容,包括深偽(deepfake)影音技術產出內容,這些超大型平台和搜尋引擎也必須提出使用規則,包括明顯標示以免誤導讀者。

執委會也要求19家超大型網路企業在選舉期加強與歐盟及各國政府、民間專家及公民團體合作,有效交換資訊,包括因應外來勢力操弄干擾(ForeignInformation Manipulation and Interference,FIMI)及資訊安全問題。

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將在6月進行5年一度改選,範圍涵蓋27個歐盟國家;此外,比利時、立陶宛、克羅埃西亞都將在今年舉辦全國性大選,德國等國下半年也有重要地方選舉。(編輯:韋樞)11303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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