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雅詩台北14日電)義大利再度駁回中國引渡要求。一名遭中國發布國際通緝令的華人近期在義大利遭逮捕。義大利法院近日裁定拒絕中國引渡嫌犯的要求,理由是可能存在「侵犯人權和不尊重法治」的風險。
這是義大利今年第2度以「擔憂侵害人權」為由,駁回中國引渡經濟罪犯的要求。義大利最高法院今年3月首度做出判例,拒絕中國引渡一名涉入經濟案件的中國公民。
根據義大利媒體報導,此次涉案的是一名姓氏開頭字母為Y的40多歲華裔男子,他今年3月21到義大利北部安科納(Ancona)度假時遭逮捕,因為中國政府指控他在中國犯下高達數億美元的金融詐欺案,並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紅色通緝令。
這名男子在義大利被羈押近2個月後,安科納法院近日做出裁定,駁回中國的引渡要求。
義大利媒體蟻報(Le Formiche)昨天報導,這位Y姓男子是中國一家大型建築公司的前經理,他在中國開啟刑事調查之前移居德國,2022年,德國法院駁回中國對他的引渡要求,因為德國司法部門與外交部門認為,現階段與中國的司法合作難以獲得保障。
歐盟國家近來掀起聲浪,認為應全面檢討與中國的司法合作,包括中國透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布「紅色通緝令」是否淪為政治迫害手段,同意中國引渡嫌犯是否可能侵害當事人人權。
重要判例依據是2022年10月,歐洲人權法院判決的「劉訴波蘭案」(Liu v. Poland),該案認定中國人權狀況不透明,應更審慎考慮中國提出的嫌犯引渡要求,以免嫌犯到中國遭受虐待或不公平的審判。
Y姓男子的義大利辯護律師費歐利諾(Enrico Di Fiorino)表示,根據中國向歐盟國家引渡嫌犯的前例,中國政府常在調查之初指控較輕微的罪刑,嫌犯返國後卻給予其它指控或刑事重罪,導致嫌犯的長期監禁或死刑。
義大利律師費歐利諾表示,歐盟國家的法官愈來愈意識到,不能向不民主法治、不公平審判的國家提供任何援助,他認為歐盟應立刻暫停與中國所有的雙邊引渡協議,「雖然執法需要仰賴國際合作網絡,但不能讓這些網絡變成恐嚇迫害的工具」。(編輯:郭無患)11305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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