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紐約30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紐約陪審團認定,前總統川普偽造商務紀錄以掩蓋支付封口費給成人片女星有罪。法律專家指出,此美類案件初犯入獄的例子很少見,但並非沒有前例。
路透社報導,由12人組成的陪審團今天做出裁決,認為川普被控34項偽造商務紀錄相關罪名全部有罪,法官莫城(Juan Merchan)將於7月11日判刑。
在川普代表共和黨參加今年11月總統大選之際,承審法官必須很快決定是否要讓他坐牢。在紐約州,極少有人因偽造商務紀錄重罪被定罪入獄。
紐約辯護律師溫斯坦(Andrew Weinstein)說:「通常這不是大家會預期一名白領初犯被判入獄的那種案子…但與川普有關的一切都不能一概而論,所以我認為不能從過去其他判決來看,因為他是另一類人。」
陪審團認定77歲的川普有罪,因為他偽造紐約房地產公司的帳目,藉此掩蓋支付13萬美元(約新台幣423萬元)給前律師柯恩(Michael Cohen),以償還柯恩付給成人片女星「暴風女丹尼爾斯」(Stormy Daniels)的一筆錢,以免她在2016年總統大選前披露過去與川普的一段性事。
檢方說,這筆封口費是更大規模違反選舉財務和稅務法規計畫的一部分,目的是收買有可能掌握川普負面消息的人。
川普對34項重罪指控一概不認罪。他否認與丹尼爾斯有染,也幾乎肯定會上訴。偽造商務紀錄的罪名最重可處以4年徒刑。
但6名法律專家告訴路透社,在紐約,像川普這樣沒有刑事前科且只被控偽造商務紀錄的人,被判入獄服刑極為罕見,比較常見的懲罰包括罰款等。
但他們說,入獄也不是不可能,只是現在預估川普會被判處什麼刑罰還太早。
曼哈頓地區檢察官白艾榮(Alvin Bragg)在陪審團宣布有罪判決後的記者會上,不願說明檢方是否尋求將被告送入牢獄。
白艾榮的辦公室去年11月在法院文件中表示,在川普2023年3月被起訴之前的10年間,檢方辦公室共提出437件有關偽造商務紀錄的案子,包括一項重罪起訴。
紀錄顯示,在這段期間,至少4名認罪的被告被判1年或1年以下徒刑。和川普不同的是,其中3人還被控詐欺和重大竊盜;第4人則被判1年間歇性監禁,即週一晚間到週三晚間待在獄中,其餘時間自由。
曾在曼哈頓地區檢察官辦公室任職的帕爾維亞(Tanisha Palvia)說:「一個人因為這種特定指控被判長期入獄或許沒那麼常見…但因為其中涉及很多裁量權,也不是沒聽過一個沒前科的初犯被判入獄服刑。」
莫城考慮量刑的可能要素之一,是看川普是否決定繼續打官司。雖然所有刑事被告都有權這麼做,但法官通常偏好那些承認有罪並表達悔意的人。
紐約法學院(New York Law School)教授羅伊夫(Rebecca Roiphe)談到川普入獄的可能性時說:「很難預測,但我同意這不是不可能…判刑是一種藝術,不是科學。」(譯者:曾依璇/核稿:陳正健)11305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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