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總理適任與前進黨解散案 憲法法庭7月再審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曼谷18日專電)泰國憲法法庭今天審查2個全國矚目的政治案件,一為前進黨遭檢舉違反冒犯君主罪案,另一則是總理賽塔適任案。法庭今天針對2案都要求涉案各方提出更多證據,7月將再開庭審理。

泰國有嚴厲的冒犯君主罪,任何人誹謗、侮辱或威脅國王、王后、王儲或攝政王,最高可判處15年有期徒刑。泰國去年5月14日舉行國會眾議員選舉,主打改革理念的新興政黨前進黨(Move Forward)在競選時主張修改俗稱冒犯君主罪的刑法112條,受到年輕選民支持,前進黨最後在500個眾議員席次中拿下151席,成為國會最大黨。

但這項主張碰觸敏感的王室議題,律師提拉育(Theerayut Suwankesorn)向憲法法庭檢舉前進黨和前黨魁皮塔(Pita Limjaroenrat)違反憲法49條「無人可以行使權利或自由推翻君主立憲制」的規定,法庭今年1月31日宣判,前進黨意圖推翻君主立憲制,禁止皮塔和前進黨再以任何方式表達有關修改刑法112條的意見。

憲法法庭當時只針對提拉育的請求,要求前進黨不准再提修改刑法112條,沒有裁定解散前進黨。但政黨一旦被判定違反憲法49條,選委會可以根據政黨法第92條,收集證據要求憲法法庭解散該政黨。

在憲法法庭宣判後隔日,提拉育就向選委會提出要求解散前進黨,選委會認為前進黨有推翻君主立憲制的意圖,3月18日向憲法法庭提出要求解散前進黨,並禁止前進黨的高層參政或是成立新政黨。

憲法法庭在4月3日受理此案,今天開會審理,法庭要求涉案各方送交法庭要求的事實宣告或是法律意見到憲法法庭,法庭下次開會審理此案將在7月3日,7月9日涉案各方將可以檢視證據。

憲法法庭今天還有另外一項引人矚目的案件,40位參議員要求憲法法庭裁定總理賽塔(Srettha Thavisin)是否適任。

泰國內閣4月底進行小幅改組,賽塔任命他的顧問皮奇(Phichit Chuenban)擔任總理辦公室部長。

皮奇在2008年以律師身分在一起有爭議的土地收購案中代表前總理戴克辛(Thaksin Shinawatra),皮奇被認為把200萬泰銖裝在零食盒中送給當時審理案件的法官,試圖賄賂法官。儘管皮奇說他不知道盒子裡裝了什麼,但法官認為皮奇是送零食盒的人,應該知道裡面裝什麼,最後皮奇仍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

有40位參議員因此認為賽塔和皮奇違反了憲法中關於內閣部長的道德規範,5月中旬向憲法法庭請願,要求法庭裁定賽塔和皮奇是否適任,儘管皮奇閃電請辭,不過法庭仍受理此案。

憲法法庭今天開會後要求相關的個人或是組織在15天內送交更多證據或文件到法庭,法庭下次開會審理此案將在7月10日。

泰國憲法法庭自1997年成立以來,包括賽塔的案子共審理過5起總理適任案,其中有2位總理遭到移除總理職務,分別是前總理薩瑪(Samak Sundaravej)以及盈拉(Yingluck Shinawatra),2人都是戴克辛的人馬,賽塔代表的為泰黨(Pheu Thai)也和戴克辛關係深厚。(編輯:高照芬)11306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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