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販余華英拐賣兒童案重審 法院判死刑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呂佳蓉北京25日電)中國轟動一時的人販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今天在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一審宣判。法院再次認為該案情節嚴重,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據央視新聞、澎湃新聞等陸媒報導,該案於10月11日重審一審開庭,公訴機關指控余華英涉嫌拐賣兒童的數量從11人增加至17人。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拐賣兒童共計17名,造成12個家庭骨肉分離,親情斷裂,有的父母為尋找子女多年顛沛流離,抑鬱而終。余華英惡性極深、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應予以嚴懲。雖有坦白,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2023年9月18日,余華英曾被貴陽中院一審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余華英當庭表示上訴。

2023年11月28日,該案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2024年1月8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余華英拐賣兒童案作出二審裁定,發回重審。法院認為,原判遺漏原審被告人余華英其他拐賣兒童的犯罪事實,部分事實不清楚,為查清所有犯罪事實,應予重審。

余華英今年61歲,出生於雲南。1992年她與同居的龔男生下一名男孩,因生活拮据販賣親生孩子。通過中間人,將孩子以人民幣5000元(約新台幣2.2萬元)賣到河北邯鄲,之後開始拐賣兒童,非法斂財。

從1993年至2003年10年間,余華英與龔男,以及余華英的先生王加文多次到貴州、雲南、重慶等地拐帶兒童。在拐賣的兒童中,有高達5對是兄弟或者兄妹一起被拐走。

有眾多受害者家庭今天趕赴貴州,等待庭審結果。曾經被余華英拐走、之後尋親成功的楊妞花表示,人口販子對被拐子女與原生家庭的傷害罄竹難書。被拐賣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會受到許多流言蜚語攻擊,如能遇見好一點的養父母算是幸運,但是很多人沒有被認真對待。

另一名從河北邯鄲趕到貴陽聆聽余華英販童案宣判的諶江海(化名)在24日晚說:「我恨人販子,也恨我自己,騙我就走,也不哭也不鬧,跟著就走了。」諶江海被以人民幣3500至4500元賣給邯鄲的一戶人家,在被拐滿30年後,去年才找到生身父母。

他說,這次宣判希望余華英能夠真心認錯,「不要一直有隱瞞不說,她如果能主動把這些(犯罪行為)都交代的話,被她拐走的人也就不會走那麼多彎路了。」(編輯:陳鎧妤)113102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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