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林尚縈柏林15日專電)德國中左翼政黨憂保守派明年2月大選後掌控國會,於昨天緊急提出墮胎合法化草案,建議將懷孕12週內的終止妊娠除罪化,並納入健保給付。法案引發各黨激烈辯論,預計將成選前焦點政策議題之一。
法國今年3月成為首個將墮胎權入憲國家,德國卻仍在人工流產除罪化的議題上爭辯不休。
在德國,一名健康且非因脅迫懷孕的女性想申請墮胎,必須符合3個條件:孕期12週內、完成強制性諮詢,並在諮詢與人工流產手術間等待3天冷靜期。若違反規定,將觸犯刑法第218條(Paragraf 218)危害生命罪,面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罰款。
墮胎合法化草案昨天由德國中左翼政黨社民黨(SPD)與綠黨(Die Grüne)提出,內容包括將懷孕12週內的墮胎行為完全去刑事化、取消3天冷靜期規定,讓孕婦在完成諮詢後可立即進行人工流產。此外,草案也建議將手術費納入醫療保險範疇,減輕孕婦經濟負擔。
此案引發各黨派不同反應,提出該草案的社民黨議員布萊邁爾(Leni Breymaier)受德媒採訪時坦言,該草案原計劃明年春季提出,但由於近期執政聯盟破裂,社民黨議員擔心提前舉行的2月大選,保守派將成國會絕對多數、導致進步派法案難以通過,決定趕在年底前提案表決。
綠黨議員蕭斯(Ulle Schauws)同樣表示,希望法案及早有結果,避免「墮胎除罪化」成影響選戰的議題,強調目前已與基民盟(CDU/CSU)對話,以期爭取更多國會議員支持。
然而,基民盟昨天已對此案表達強烈反對,認為現行的強制諮詢與等待期制度已經在孕婦選擇權和胎兒權益之間取得平衡,無需改變。
該黨副主席貝爾(Dorothee Bär)批評,墮胎合法化草案違反保守派核心價值觀,且為涉及生命權的倫理議題,不應在選前倉促表決。
不只今日,其實德國早在1970年代開始,即展開對婦女墮胎權的激烈爭辯。
當時德國記者、女性主義先驅施瓦澤(Alice Schwarzer)發起社會運動,婦女紛紛站出來公開發表「我們已經墮胎!」(Wir haben abgetrieben!)宣言,挑戰法律禁令。
該運動促使德國國會於1974年提出改革,引入「期限解決方案」(Fristenlösung),允許婦女不需任何理由,皆可在懷孕12週期限內墮胎,支持女性身體自主權。
然而這項德國國會首次出現的墮胎改革法案很快便遭遇阻撓。1975年,聯邦憲法法院裁定,「期限解決方案」違反德國基本法(Grundgesetz,即德國憲法)中保障生命權的規定,自此設下違憲障礙,讓推動墮胎合法窒礙難行。
走過半世紀,「墮胎除罪化」仍是德國社會最具爭論的倫理議題之一,隨著明年2月大選接近,德國中左翼政黨是否能成功取得國會過半成員支持,完成墮胎除罪化的最後一哩路,是關心女性身體自主權者持續關注的焦點。(編輯:田瑞華)113111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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