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吉隆坡26日綜合外電報導)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Najib Razak)今天因涉馬來西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重大貪汙案面臨判決,若被判有罪,目前正在服的刑期很可能再增加數年。
法新社報導,現年72歲的納吉面臨4項濫權罪和21項洗錢罪,涉及挪用1MDB約22.8億令吉(約新台幣178億元),引發多國調查。
若罪名成立,這位曾被視為政壇權貴的人物將面臨更長的刑期。他先前因另一樁與1MDB基金相關的案件遭判有罪,目前正在服6年刑期。
目前尚不清楚若判決有罪是否會立即宣判刑期,但若判無罪,納吉將返回吉隆坡郊外的加影監獄(Kajang Prison)繼續服原有刑期。
吉隆坡高等法院預定上午9時展開判決程序。
每項濫權罪最重可判處20年有期徒刑及賄款5倍的罰金。美聯社提到,每項洗錢罪名最高可判處5年徒刑。納吉否認有任何不當行為,並聲稱是馬來西亞金融家劉特佐(Low Taek Jho)所為。(編譯:盧映孜)114122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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