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戴雅真東京23日專電)日本首相高市早苗今天正式宣布解散眾議院,日本將在距離上一次眾議院選舉尚未滿1年半的情況下,再度舉行國政選舉。此舉引發在野黨與地方政府對選舉頻繁、公共財政負擔加重,以及政策停滯的強烈質疑。
日本經濟新聞報導,自1955年開始,日本維持由自民黨長期執政(僅兩度成為在野黨)、政治趨於穩定的「55年體制」以來,眾議院在議員任期尚未過半前遭到解散的案例僅有3次。
立憲民主黨幹事長安住淳批評,「距離上次眾院選舉才1年3個月,甚至不惜中斷預算案審議也要解散,我實在無法理解。」日本保守黨代表百田尚樹也質疑,「選舉辦得太頻繁了,1年半內已經進行了3次國政選舉。」
上次眾議院選舉於2024年10月、石破茂政權時期舉行;2025年7月則舉行3年一次的參議院選舉。這兩次選舉中,自民黨皆遭遇慘敗,當時與公明黨組成的聯合執政陣營未能取得過半席次。在民意已連續兩度明確表態的情況下,再度解散眾議院,使得在野黨的批評聲浪愈發強烈。
根據統計,55年體制以來的22次眾議院解散中,距離前一次選舉未滿2年的僅有3次,包括1980年的「突發解散」。當時因自民黨內部分裂,導致在野黨提出的內閣不信任案意外通過。
2005年,時任首相小泉純一郎的「郵政解散」則是因為郵政民營化法案在參議院遭到否決而引發。2014年,時任首相安倍晉三則是以「把是否延後調高消費稅、交由國民決定」為由,宣布解散眾議院。
日本參議院沒有提前解散改選制度,只能依憲法規定,每3年改選248席次當中的半數。眾議院解散與否,對參議院改選時間沒有影響。
2025年7月改選之後,參議院目前席次最多的前5大政黨分別為:自民黨(101席)、立憲民主黨(38席)、國民民主黨(22席)、公明黨(21席)、日本維新會(19席)。
關於眾議院解散,日本憲法中有兩條相關條文,第7條規定,解散屬於天皇在內閣建議與承認下所行使的國事行為。這條條文被解釋為「解散為首相的專權事項」;第69條則規定,當內閣不信任決議案通過時,必須解散或總辭。55年體制以來的22次解散中,僅有包括「突發解散」在內的2次屬於69條情形,其餘大多是首相主導的「7條解散」。
高市於例行國會開議之初即宣布解散,距離前次眾議院選舉約1年3個月,未達法定任期1/3,創下「7條解散」當中的最短紀錄。
國民民主黨代表玉木雄一郎對此提出質疑,「是否要無限制容許7條解散」、「首相在支持率高時,就能隨意解散國會,這個問題有必要進行討論。」
另一方面,選舉頻繁也造成公費負擔增加。一場眾議院選舉約需600億日圓(約新台幣120億元)國家經費。安住淳直言,這是「浪費稅金的解散」,批評高市基於自身政治考量,動用龐大公共資源。
負責準備選舉的地方政府負擔同樣加重。這次選舉在嚴冬期間舉行,為1990年以來、睽違36年首見。在積雪嚴重地區,恐怕連選舉公告板都難以設置,選民前往投票所的交通安全也成為挑戰。
官房長官木原稔日前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將與中央及地方選舉管理委員會密切合作,確保選務順利進行,但也坦言,為了因應積雪可能需要追加經費。
此外,突如其來的解散也為中長期政策投下變數。高市原先多次表明將於1月內成立跨黨派「國民會議」,推動社會保障改革,但在眾院解散後,相關討論恐難以延續。
報導稱,日本進入多黨化時代,已不同於過去執政黨能在參眾兩院同時過半、維持政權穩定運作的時代。這次眾議院選舉後,無論結果如何,朝野是否能維持合作、推動政策,前景仍充滿不確定性。(編輯:陳承功)115012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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