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聯邦貿易法官裁決 遭廢川普關稅進口商應獲退款

中央社

(中央社華盛頓4日綜合外電報導)美國總統川普政府再遭挫敗,紐約聯邦法官今天裁定,上個月被最高法院推翻的關稅,企業已繳納的部分應予退還。

美聯社報導,美國國際貿易法庭(U.S. Court of International Trade)法官伊頓(Richard Eaton)表示,「所有登記進口商」都「有權受惠」於最高法院的裁決,該裁定推翻總統川普去年依「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EEPA)課徵的高額雙位數百分比進口關稅。

美國最高法院認定,依緊急權力法所課徵的關稅違憲,包括川普對幾乎所有其他國家課徵的大範圍「對等」關稅。多數法官裁定,總統無權單方面制定或調整關稅,因課稅權明確屬於國會。

伊頓在判決書中寫道,他將獨自「將審理涉及IEEPA關稅退還的案件」。此裁決對關稅退還程序提供一定明確性,而最高法院在2月20日的判決中並未提及此事。曾任美國貿易官員、貿易律師、現為King & Spalding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的貿易律師馬傑魯斯(Ryan Majerus)表示,他預期政府可能會提出上訴,或「申請暫緩執行,以爭取美國海關更多時間遵循裁決」。

根據賓州大學華頓商學院預算模型中心(Penn Wharton Budget Model)的估算,聯邦政府透過這些現已廢止的關稅,截至去年12月中旬已收取逾1300億美元,最終可能須退還高達1750億美元。

伊頓是針對亞特摩斯過濾技術公司(Atmus Filtration)所提起的訴訟做出裁決。這家總部位於田納西州納希維爾(Nashville)的公司專門生產過濾器及相關產品,主張擁有獲得關稅退款的權利。

所有經美國海關與邊境保護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進口的貨物,都會進入所謂的「清算」程序,屆時該機構會針對應繳稅額發布最終核算。一旦完成清算,進口商有180天的時間對關稅提出正式異議。逾期後,清算結果即具備法律上的最終效力。

法官下令海關停止對仍在清算程序中的貨物徵收上月被最高法院推翻的IEEPA關稅。若貨物已完成清算,海關則必須在不計入該關稅的情況下,進行重新計算。

另一家聯邦法院2日駁回川普政府試圖延緩退稅程序的請求。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隨後將退稅程序送往紐約貿易法院,啟動下一階段審理。(編譯:陳昱婷)1150305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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