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陳婕翎、沈佩瑤台北12日電)「0+7」入境新制明天起上路,入境免居家檢疫,改採7天自主防疫,自主防疫者原則不得探病,但出現患者病危等4條件可探病;另外,返國醫護持2天內快篩陰性證明就能上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在今天下午疫情記者會表示,因應即將實施「0+7」入境新制,入境人員免除居家檢疫,改採7天自主防疫,經綜合評估國內疫情、醫療量能狀況,以及醫療機構防疫安全與民眾探病等需求,自10月13日起,調整自主防疫期間相關醫療防疫措施。
羅一鈞說,在自主防疫期間,醫療或檢查建議由醫師依病人治療急迫性及必要性等,綜合考量延遲該等醫療或檢查及疾病傳播風險後決定;非急迫性、必要性醫療或檢查,建議以延後為原則。
因應明天起調整自主防疫期間醫療防疫措施,自主防疫民眾原則上不可至醫院探病,但符合4種例外情形時,得經醫療機構評估同意,出具探視當天採檢的自費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家用快篩陰性證明後前往探病。
4種例外情形,第1種是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須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第2種為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需要;第3種則是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第4種為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探病必要且經醫療機構同意。
除探病限制以外,自主防疫期間也不可至醫院陪病。但符合病人有特殊照顧需求,如須有照顧者陪同的幼童或生活無法自理者等,且經醫療機構同意,可於入院陪病當天執行家用快篩陰性後陪病;陪病期間每天執行家用快篩至自主防疫期滿,並提供每名住院病人陪病者1名公費篩檢。
至於醫療照護工作人員返回工作建議,羅一鈞說,自主防疫期間返回工作者,建議於返回工作前進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且於自主防疫期間,每1至2天於上班前進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醫療機構得依傳播風險及工作性質等評估調整篩檢頻率。(編輯:張雅淨)1111012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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