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儘速依立院決議 妥適回應警消人員訴求

銓敘部:儘速依立院決議  妥適回應警消人員訴求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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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3日電)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通過臨時提案,要求行政部門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回應警消退休年金給付低於國軍等訴求。銓敘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將依會議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妥適回應警消人員訴求。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鑑於警消退休年金給付低於國軍、年改後退休給付跟不上物價波動、現行警監職位比例過少、違法預簽警監調動同意書,外勤加給也應調整等,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通過國民黨立委提出的臨時提案,行政部門需在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回應警消基層訴求。

銓敘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將依會議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妥適回應警消人員訴求。

臨時提案指警消退休年金給付低於國軍,應研議比照國軍,銓敘部說,基於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該法適用對象的退撫權益作一致性的規範,且對於警察人員的退休事項,現行退撫法及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已有較其他人員寬鬆的規定。

但銓敘部也說,若考量警察人員勤務特殊性比照軍人年金給付,銓敘部將於內政部洽商銓敘部時進行研議。

至於國民黨團質疑年改後退休給付跟不上物價波動,銓敘部指出,公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調整機制,除消費者物價指數累積成長率達5%時應啟動調整外,尚有另一項「至少每4年」的啟動檢討條件。

銓敘部說,這條件是為因應物價指數累積變動一直未達正、負5%幅度時,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仍可於每4年時間啟動檢討,以利維護定期退撫給與給付金額領受人權益。

至於消費者物價指數累積成長率達5%的啟動調整條件是否過於嚴苛,銓敘部表示,將與相關機關審慎研議。

警察機關警監比例也遭質疑過低,銓敘部說明,考量警察機關業務性質特殊,並視內政部警政署規劃警察機關相關職務等階修正的情形,均適時協助其調整警監官等結構相關事宜,並陳報考試院審議。

銓敘部舉例指出,像是民國107年間調整縣、市警察局警察官職務等階,就將30個副局長職務由「警正一階」修正為「警正一階至警監四階」等,另外,也依內政部警政署規劃,在今年協助直轄市政府警察局修編增置警政監員額,這些皆已適度增加警監官等職務的比率,增加其人事調度空間。

銓敘部說,未來若有涉及警察機關職務等階調整或組織編制修正案須函送考試院審議或核備(備查)事宜,銓敘部將就官制官規事項,適時予以協助。(編輯:蘇龍麒)1111013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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