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1日電)九合一選舉確診者不能出門投票,遭質疑違憲。中選會今天透過新聞稿指出,依傳染病防治法,強制隔離未牴觸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也無違背憲法第8條。中選會也說,如經指揮中心評估調整防疫措施,會配合政策滾動檢討選務防疫計畫。
九合一選舉倒數,有立委質疑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確診者及隔離者當天不能出門投票,有違憲疑慮,批評中選會沒收投票權。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昨天在立法院時解釋,若要特設投票所或延長投票時間,在法令及選務實務上都無法克服,且大法官690號解釋也認定沒有違憲。
中選會今天發布新聞重申,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690號解釋指出,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關於必要的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的部分,對人身自由的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也未牴觸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與憲法第8條依正當法律程序的意旨尚無違背。
中選會指出,投票為公民法定權利,均受憲法及法律保障,也呼籲民眾如果已知確診時,應遵守防疫措施規定,以保護自己與他人的身體健康權利。
中選會也說,國家整體防疫政策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持續監測國際及國內疫情發展據以因應,如經指揮中心評估調整防疫措施,中選會也會配合指揮中心政策持續滾動檢討選務防疫計畫。(編輯:楊蘭軒)11110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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