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薪產檢假多2天 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有薪產檢假多2天 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 | 華視新聞
(圖/資料照)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今年初開始,有薪產檢假、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天數皆由5天增加為7天;兩假別增加的2天,雇主可向勞保局申請補助,截至9月已各核發約5000人、各約新台幣1400萬元。

勞動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因應少子女化現況,自今年1月18日起,「性別工作平等法」在育兒措施上,將有薪產檢假天數由5天增加為7天;有薪陪產假修正為有薪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5天增加2天、共為7天,給予育兒父母更多支持,建構更友善生養環境。

勞動部說明,受僱者依法提出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申請時,雇主不得拒絕;另外,為不增加雇主負擔,雇主於給付受僱者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薪資後,就其中第6天、第7天部分,得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今年截至9月底止,產檢假、陪產檢及陪產假核付補助受僱者人數分別計5685人、4603人,核付金額分別為1356萬3000元及1417萬1000元。

勞動部強調,受僱者如有產檢、陪產檢及陪產需求皆可依法向雇主提出請假申請;雇主違反規定者,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其名稱、姓名。(編輯:張芷瑄)11111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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