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設置哺乳室、托兒設施補助 元旦起受理申請

中央社  / 台北市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9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為鼓勵雇主設置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提供托兒措施,明年1月1日起至2月28日,受理雇主申請112年第1期經費補助,有意願的事業單位可向在地勞工局申請。

勞動部發布新聞,提醒有意申請上述經費補助的事業單位,把握期限到「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https://childcare.mol.gov.tw)的「線上申請補助專區」,填寫申請書表並上傳相關資料後,以書面列印郵寄至事業單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勞工、社會局(處)提出申請。如有疑問,可洽詢勞動部1955服務專線。

補助內容包含雇主設置員工哺(集)乳室最高補助新台幣2萬元。新興建托兒設施,包括托嬰中心、幼兒園、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最高經費補助300萬元。

已設置托兒設施者,每年最高補助改善或更新費用50萬元。雇主辦理居家式托育服務或受僱者子女送托於托兒服務機構,雇主提供托兒津貼者,每年最高補助60萬元。

勞動部補充,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3條規定,僱用受僱者100人以上的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托兒設施或適當的托兒措施;主管機關應給予經費補助。

另外,依勞動部所訂「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規定,不論事業單位規模大小,都提供經費補助。(編輯:管中維)11112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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