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艇攬客限制擬放寬 交通部將力推環島航線

遊艇攬客限制擬放寬 交通部將力推環島航線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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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11日電)台灣發展遊艇觀光已逾10年,2年前政府再宣布「向海致敬」,受限法規不明確,台灣的遊艇活動仍不夠蓬勃,交通部研議修法,放寬遊艇攬客限制,並將力推遊艇環島航線。

船舶法於2010年通過修法,增訂遊艇專章,2012年公布遊艇管理規則,盼發展遊艇觀光,目前已有上千人擁有自用遊艇,民間也有遊艇租賃業,但在經營模式上仍顯得綁手綁腳,遊艇帶來的觀光效益還不明顯,不少人仍將遊艇與富豪休閒劃上等號,交通部航港局已著手修法,將加大遊艇在觀光業發展的力道,讓更多民眾從遊艇親近海洋。

航港局統計,近10年遊艇數量確實有明顯成長,2013年時為118艘,到今年10月底,全台登記的遊艇已有1313艘,但其中1098艘是私人擁有,不能營業,可供遊艇業者出租營業、屬於非自用的遊艇只有215艘。

近幾年,旅遊業者與遊艇租賃業者合作開發了一些遊艇海上遊程,包括:海釣、立槳、看夕陽、跳島體驗及遊艇派對等,也有遊艇業者的建立會員制,為會員量身打造高檔遊艇行程,但遊艇的整體客源仍有限。

交通部航政司副司長韓振華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遊艇不是交通船,所以船舶法很明確規定遊艇專供娛樂,不能從事一般客船及貨船的客、貨運送,自用遊艇可自用或無償借給親朋好友使用,非自用遊艇只能以包船方式出租給特定對象,例如公司員工、同學、家族旅行等,可自行租船,但多半交由旅行社安排。

韓振華說,發展海洋觀光是政府重要的海運政策,目前法規修改方向是未來非自用遊艇攬客營運可不限特定對象,讓遊艇未來也可經由旅行社包裝成旅遊產品開販售,國內外旅客都可以用更多元的方式旅行台灣。

航港局長葉協隆今天接受中央社訪問表示,現在遊艇包船出租營運,同一批旅客必須在同一點上船及下船,也就是遊艇從A港口載旅客出發,最後還是要回到A港口讓旅客下船,未來要讓遊艇的娛樂功能有更大彈性可以發揮,旅行社在產品包裝上,可將遊艇與陸上遊程結合,行程中一段搭遊艇,另一段搭鐵公路或飛機,可有多種的變化組合。

韓振華說,交通部也將推遊艇環島航線,鼓勵遊遊艇業者參與,有點類似觀光巴士的作法,讓民眾在台灣各地旅行,很容易就搭到遊艇。(編輯:黃世雅)111121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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