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定價碳費先行 環保署112年討論徵收對象、費率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28日電)國發會公布2030強化減碳目標,有關碳定價的規劃,環保署今天表示,以先徵收碳費專款專用為主,若母法氣候法明年修法完成,將研議碳費細節,包含徵收對象、費率及檢核目標等。

國家發展委員會與環保署今天共同舉辦「淨零轉型之階段目標及關鍵戰略」記者會,會中宣布2030國家自定貢獻(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強化目標為較基準年(2005)減少24%加減1個百分點。

關於台灣碳定價規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長張子敬會中表示,因為不希望碳費只是財政手段,徵收碳費希望訂定差異化,並讓產業認為投資減碳會有好處,才能促成減碳,因此不希望只是單一的數字。

環保署氣候變遷辦公室主任蔡玲儀接受媒體聯訪時補充,關於是徵收碳費或是碳稅,過去1、2年間有與產業溝通,由於碳費徵收必須專款專用,因此產業界比較能夠接受。

蔡玲儀進一步說明,由於稅的徵收對象較廣,可能有使用能源都會徵收 ,需要財政部評估整體國家的經濟發展;此外收稅後會進入國庫編列,用途會是統收統支,與專款專用的情況可能會有落差。

蔡玲儀說,台灣的碳定價仍是碳費先行,可以很明確與減碳連結;國外雖然有碳稅,但有指定用途,與收碳費相似。

至於何時能夠對外公布,蔡玲儀說,「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正進行修法並將名稱修正為「氣候變遷因應法」,需要待母法通過後才能進一步在規範下討論細節,因此最快預估會是明年進行。

蔡玲儀提到,目前的想法是針對排碳量達2.5萬噸的排碳大戶來徵收,但直接、間接(用電量)排放如何介定範圍,需要優先討論,這些排碳大戶就占國家溫室氣體排放約7成。

另外,蔡玲儀表示,也需要討論關於自主減量計畫的優惠費率、不同產業要有不同的檢核目標等。(編輯:陳清芳)11112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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