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多繳稅 申報員工薪資所得應扣除自提退休金額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0日電)勞動部今天表示,事業單位112年1月將申報員工111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提醒申報時應將勞工個人自願提繳的退休金金額從給付總額中全數扣除,避免勞工多繳稅款。

勞動部今天發布新聞指出,為了鼓勵勞工參加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勞工在每月工資6%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的金額,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

因此,勞動部特地提醒事業單位,112年1月申報員工111年度「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時,要記得將勞工個人自願提繳的退休金金額,從給付總額中全數扣除。

勞動部勞保局舉例說明,如果勞工111年度每月工資總額為新台幣4萬元,提繳工資歸級為4萬100元,年終獎金2個月,則111年度薪資所得為56萬元(4萬元×14個月)。

另外,員工111年每月自願提繳6%退休金,則111年度扣繳憑單「依勞退條例自願提繳之金額」欄位應填報2萬8872元(4萬100元×6%×12個月),所以事業單位為勞工開立扣繳憑單給付總額欄位應填報53萬1128元,也就是必須將56萬元扣除2萬8872元。(編輯:陳政偉)11112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