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31日電)公路總局今天表示,已經提報交通部鬆綁移工買機車及電動自行車需附雇主同意書的相關規定,最快下週等交通部核定後,就可公告實施。
電動自行車開始領牌納管,移工要買車前必須出示雇主同意書,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等人日前批評是歧視。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表示,已經在12月8日開會討論並取得各方共識,將取消移工購買機車或電動自行車(微型電動二輪車)須檢附雇主同意書的規定,目前已提報交通部核定。
公路總局指出,最快下週收到交通部核定的公文後,就可以對外公告實施,屆時移工購買機車或電動自行車都不需要檢附相關證明。(編輯:張芷瑄)11112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