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1日電)行政院日前函釋擴大跨國同姓婚姻範圍,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今天陪同2對皆為台灣、馬來西亞的跨國同性伴侶辦理結婚登記,也期待必須境外面談的18國,相關流程儘速出爐。
內政部在春節前1月19日發函將跨國同婚範圍擴大,除了兩岸同性伴侶,其他無法同婚國家包含港、澳人士皆可來台同婚,適用「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第8條規定,准予結婚登記。台灣雖在2019年藉由釋憲讓同婚合法,但直到今年春節前,跨國雙方國家得須同婚合法。
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伴盟律師團召集人許秀雯等人,今天陪同2對跨國伴侶至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
這兩對伴侶都是台灣與馬來西亞籍,分別是台籍的小昕與馬來西亞籍的斯翔,以及台籍的喬納森跟馬來西亞籍的漢克。
斯翔說,比其他同性伴侶晚了3年才能結婚,他很感謝小昕願意等待,這3年的等待是值得的。完成登記後,他們交換戴上定情對鐲。喬納森、漢克則是從2017年同居迄今近6年,終於可以結婚,感到非常開心。
簡至潔說,經過近4年等待,類似跨國同婚累積5個勝訴判決,以及4個有利的訴願決定後,終於在前行政院院長蘇貞昌於春節前拍板,用函釋解套;而近2年來,伴盟收到希望能跨國同婚的件數有600多件。
她並說,目前除了兩岸暫不開放,需境外面談的18國仍須等待中央配套出爐,期望新內閣繼續加緊完成須境外面談國家的登記程序配套措施,不要讓當事人繼續焦急等待,同時持續研議開放兩岸同婚。(編輯:陳清芳)1120131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