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開發共罰逾532萬元 鯨豚觀察船違規最多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自民國104年至今,已針對離岸風電裁處7件次、共罰新台幣532萬5000元,主要開罰樣態以鯨豚觀察船監測違規最多,其次為打樁噪音超標等。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科長凃邑靜告訴中央社記者,7件次是針對7項開發案、共3家業者合計,主要開罰樣態以鯨豚觀察船違規為主,其次是打樁噪音超標,另外也有因施工計畫未回報而開罰的情況。

凃邑靜說明,鯨豚觀察船違規的部分,其中一件由於是累犯,包含觀察船數量不足、監測時間提早結束等,且鄰近白海豚敏感區位,因此加重處罰達150萬元;另外有2家業者打樁噪音超標,2件合計開罰170萬元。

凃邑靜表示,這7件次裁處書已寄交開發單位,業者仍有提出訴願的權利;除了這7件次外,目前仍有其他裁處、開罰項目還在進行行政程序,陸續會再對外公布;未來不排除要求開發單位提出環境影響因應對策或環境影響報告書。

環保署表示,會持續盤點及檢討各環評案承諾內容,對各開發案相同承諾事項要求一致性及標準化。

以風機打樁噪音為例,目前海洋事務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尚未訂定更嚴格標準前,環保署比照德國規範,並將環評書件所載「閾值」加嚴調整為「管制值」,要求整體打樁次數的5%不能超過160分貝、單一次不能超過190分貝,對於稽查有更明確的標準。(編輯:張雅淨)11202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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