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日電)教育部與文化部合作,於民國109年起挑選2間公共圖書館試辦「公共出借權」,去年共發放新台幣近30萬元,今年度的線上登記申請,將於2月開始分階段開放。
公共出借權最早施行於北歐國家,前行政院長蘇貞昌於108年宣布台灣要推動相關制度,經過教育部和文化部研議,109年1月起由國立公共資訊圖書館、國立台灣圖書館先試辦,每出借一本書補償3元,其中7成分給創作者,3成分給出版社。
教育部今天發出新聞稿指出,試辦的2間圖書館在110年開放符合登記範圍的書目合計約10萬餘種,累計借閱逾54萬冊次,審核通過登記共有1萬1365筆書目,於111年共發放92間出版社及1183名創作者補償酬金共29萬9235元。111年的累計借閱次數,則進一步達71萬冊次。
教育部指出,112年度登記申請補償酬金作業將以111年度試辦館統計借閱次數為計算基準,自今年2月1日起分兩階段開放出版者及創作者登記。首場說明會預計於2月16日於新北市立圖書館舉辦,可於2月10日前報名。(編輯:張雅淨)11202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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