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郵輪來台規定放寬 旅客有症狀才須快篩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4日電)交通部航港局今天表示,指揮中心昨天核定修正國際郵輪掛靠入境及母港作業操作兩指引,放寬多項規定,其中原本旅客入境前須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改為旅客有症狀時再快篩。

交通部航港局發布新聞稿指出,國際郵輪業者主要關切的掛靠入境旅客須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及母港自主防疫期間船員不可登輪作業的規定,都已修正放寬,並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

航港局說明,郵輪掛靠指引部分,有關要求旅客入境前須提供2日內快篩陰性結果規定,放寬為旅客有症狀時,使用家用快篩試劑篩檢。

郵輪母港指引部分,維持如旅客於自主防疫期間搭乘郵輪,登船時仍應有2日內快篩檢測陰性結果,但於船上自主防疫期間,原規定旅客須每2日快篩至自主防疫期滿,放寬為出現症狀時才快篩。

另外,如果航程中出現確診者,郵輪抵港時原須由業者安排防疫車輛,調整為搭乘一般車輛、旅客返台後原規定領用4劑家用快篩及須於入境當天或自主防疫第1天檢測部分,將配合指揮中心最新自主防疫措施辦理。

而原新登船船員於自主防疫期間不可登輪,且須於登輪當日進行快篩,放寬為登船前進行1次家用快篩,陰性者可登船工作,自主防疫期間由郵輪業者自行訂定篩檢頻率,或有症狀時再進行篩檢。

航港局表示,為利業者瞭解最新郵輪指引規範,已立即將指揮中心核定的操作指引函知郵輪相關業者,希望讓旅客入境通關作業更加順暢,提高國際郵輪來臺靠泊意願,加速推動疫後觀光復甦。(編輯:李亨山)112030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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