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運輸月票 中央擬補助50%到90%不等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9日電)交通部今天表示,已經先將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補助作業要點(草案)函送各地方政府先行參考,其中票價差額補貼方面,依照中央或地方主管不同,將補助50%到90%不等。

交通部發布新聞稿表示,總統蔡英文日前公布「疫後強化經濟與社會韌性及全民共享經濟成果特別條例」,交通部依據條例第3條第3款規定辦理擴大公共運輸補貼,減輕通勤族群交通負擔,研擬「行政院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日前行政院院會已通過。

交通部說,目前正研擬補助辦法報行政院核定,但為利地方政府可預為先行規劃,交通部今天已先將公路總局所研擬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補助作業要點(草案)函送各地方政府先行參考。

交通部指出,「行政院促進公共運輸使用方案」由中央主導、地方參與,在推動公共運輸通勤月票部分,交通部及公路總局已盤點規劃3大都會生活圈(北北基桃、中彰投苗、南高屏)月票原則,可採單一訂價或採「城際通勤月票」及「都市內通勤月票」2種月票,其他縣市可依地區特性因地制宜規劃,可以單一縣市或與鄰近縣市結合規劃月票方案,便利民眾搭乘各類公共運具。

交通部表示,通勤月票補助方面,包含電子票證製作費用、使用公共運輸通勤月票搭乘各類公共運具票價優惠差額及相關票證系統建置及程式開發與修改費用,其中票價優惠差額補助部分,中央主管公共運具,由中央補助90%;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公共運具,直轄市由中央補助50%,非直轄市由中央補助75%。

交通部強調,研擬的補助辦法尚需行政院核定後方可發布施行,各地方政府可先依目前提供補助作業要點(草案)進行研議規劃,以加速後續方案計畫申請提出作業。(編輯:管中維)11203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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