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倒3工人無勞保 勞動部:雇主登記有案就有職保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1日電)台中市中區一處老宅30日倒塌,3工人罹難,工程營造商遭查出未替3工人投保勞保。勞動部今天表示,罹災勞工若是受僱於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家屬即享有職保給付保障。

勞動部今天透過新聞稿說明,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已自去年5月1日施行,其中規定受僱於依法已辦理登記等事業單位的勞工,不論單位僱用人數,都應由雇主辦理參加職保;保險效力,自到職當日起算。

勞動部表示,若雇主漏未依規定為所屬員工辦理加保,事後發生職業傷病事故,勞工仍可依規定請領各項保險給付。另外,勞工若受僱於非屬登記有案等事業單位,或是自營作業未參加職保者,災保法第81條亦明定提供未加保之職災勞工照護、失能或死亡補助。

針對台中老宅倒塌案,勞動部指出,罹災勞工若經查受僱於登記有案的事業單位,其家屬即享有職保給付保障。此外,為督促雇主落實依法納保繳費責任,勞工保險局將對違法單位的雇主處以新台幣2萬至10萬元罰鍰,亦將向雇主追繳未加保勞工所領取的保險給付金額。

勞動部呼籲,確保職場安全衛生,提供每名員工一個安心安穩工作環境,本是企業應盡責任,雇主應依災保法規定,為所屬員工辦理參加職保,除讓勞工朋友享有完整職保保障,也可有效分攤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以免觸法,得不償失。

台中市中區台灣大道1段巷內一處老宅30日倒塌,壓住旁邊施工的3名工人,3人先後被救出後不治。中市府認定意外是因為沒有任何安全措施,開罰並勒令停工。(編輯:謝雅竹)112040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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