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4日電)看守台灣協會今天表示,裝生鮮食品的平板塑膠容器或薄片塑膠,回收時有貯存及分類不易等4個因素讓回收商不主動收購,建議用垃圾費撥付處理成本、設低行情回收物收購中心因應。
用來盛裝生鮮食品,被稱為「平板塑膠容器」或「薄片塑膠」的塑膠托盤與包裝盒,因為分類不易,回收商不會主動收購,長年來回收率偏低。看守台灣協會今天召開記者會說明原由並提出建議對策。
看守台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指出,隨手亂丟會造成回收物中有垃圾、垃圾中有回收物的窘境,因此倡議政府推動源頭細分類,並與台東東海國宅、台北清潔隊景美分隊合作、先行試辦,但後來發現平板塑膠容器回收最有難度。
因為載料卡車進場過磅後,就進到塑膠容器工作區,此區僅有一個連著輸送帶的投入口,卡車進入後就全倒進去,上了輸送帶的塑膠容器經由人力與機器分選,分好的瓶器壓縮打包成瓶磚送到貯存區,滿一車後再運給處理商。
除了此分類產線,主要是處理寶特瓶、牛奶瓶、果汁瓶等瓶罐類的塑膠容器。他說,實務上還有4個因素,讓業者即便是已細分類好的平板塑膠容器,也不太願意收受。
首先,業者沒有空間貯存平板塑膠容器,須另行規劃,但貯存空間取得不易。其次,即使有空間貯存,因平板塑膠容器數量較少,累積到一車較久,拉高貯存成本。
再者,平板塑膠容器的製程、物性和一般瓶器有所差異,加上過去分類後雜質率偏高,處理程序也會因平板容器脫標較難而受影響;因此環保署的稽核認證手冊中要求必須跟同材質的瓶器分開壓縮打包,若在瓶器的瓶磚中發現平板塑膠容器,將視為雜質扣重,反之亦然。
第4個因素是須跟泡殼、襯墊分開回收,但實務上很難。雖然包裝3C產品的泡殼、避免糕點等食品損傷的襯墊,跟平板塑膠容器一樣歸屬「平板包材」,但尚未公告為「應回收」,亦即生產者仍免繳「回收清除處理費」,環保署也不提供回收商與處理商「回收清除處理補貼」,並要求須與平板容器分開回收,即使同材質,也會視為雜質扣重。
但因都是環保署要求清潔隊應回收的「一般廢棄物應回收項目」,所以泡殼跟襯墊,會與平板塑膠容器一起被回收,後續卻難以分開,因為光學分選機器只能辨識材質、無法辨識外觀,須靠人力挑出,勞民傷財。
針對最後一個因素,謝和霖說,環保署去年底已預告草案,要讓泡殼、襯墊也公告應回收,是正確的一步;但預計2024年5月才生效;因此協會建議修正稽核認證手冊,不要對同材質的泡殼、襯墊,在超過規定百分比時,用加重倍數的方式處罰式扣重,並跟地方政府協商,從收取的垃圾費中撥付這些包材回收清除處理成本,以提高誘因。
另外,謝和霖說,土地取得不易,建議環保署從六都開始,要求六都或鄰近縣市政府提供土地,讓環保署回收基管會委託的專業團隊來設置、營運「低行情回收物收購中心」,向非由清潔隊回收、而是由民間清除業者回收的來源(集合住宅為主),收購已細分類好的平板包材及其他該回收卻未被回收的低行情回收物。(編輯:陳政偉)11201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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