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1日電)交通部今天預告「計程車客運業投保旅客責任保險最低投保金額」草案,規定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新台幣150萬元以上旅客責任保險,將於6月中前上路。
立法院會去年5月三讀通過修正公路法部分條文,明定計程車客運業應投保旅客責任保險,未依規定投保者,處新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並於條文公布後1年實施。
交通部說,相關條文是去年6月15日公布,所以今年6月15日前就會實施。
交通部統計,目前台灣約有9萬輛計程車,只有經營車隊的業者,依據「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由車隊負擔每名乘客150萬元以上旅客責任險的保費,約占所有計程車51%,但仍有約4萬5000多輛靠行的計程車不受規範。
因公車、客運、遊覽車、捷運、台鐵、高鐵、飛機、客船等公共運輸工具,法律都有強制規定業者投保旅客責任險,去年立法院通過「公路法第65條及第81條修正條文草案」,全面強制計程車投保乘客險。(編輯:陳政偉)11204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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