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21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未來遇移工行蹤不明,家庭看護遞補等待期縮為1個月。居服盟理事長林金立說,樂見修法,但若能更縮短與現行長照政策配合會更好。
為避免移工逃逸後雇主申請遞補曠日費時,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明定若移工逃逸不可歸責於雇主,雇主對產業移工遞補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家庭看護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
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林金立晚間告訴中央社記者,這次修法就是相關團體近年持續倡議方向,因為移工突然不見,很難只歸咎於雇主,且雇用外籍移工的家庭通常為重度需求者,除非家人能支援或使用住宿型機構,短時間內很難立刻找到其他替代方案,家屬往往手忙腳亂。
林金立直言,行政程序若許可,「當然希望等待期更短」,同時也盼替代型服務能更無縫接軌;就經驗法則,移工何時比較可能會「離開」有跡可循,通常是剛來到台灣或工作期限將屆滿。
林金立強調,在現行替代服務方面,目前可選擇使用長照2.0的機構喘息,最多3個星期,但因重度失能者的需求很高,等待期若能縮短如25天,儘可能減少產生斷層的時間會更好。(編輯:管中維)11204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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