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零碎化考驗日趨嚴峻 土地正義入憲呼聲起

中央社

農運35年2(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16日電)當年520農運訴求之一是「農地自由使用」,35年後的今天,農地零碎化日益嚴峻,關心農業人士提出解方,包括農地儲備制度、國土計畫法、以統籌分配款支持農地農用,甚至主張土地正義入憲。

立委蔡培慧從政前,就以學者身分長年投入農村運動, 她說,台灣農地小於1分地已占2、3成,問題很嚴重,不能不處理。

農運總指揮林國華的女兒林慧如當年只有25歲,跟著父老鄉親上街,目前擔任古坑鄉長,她談到,2000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後,廢除農地只能由自耕農持有的規定,出現開放農地農用非農有的變革。

台大名譽教授、前農委會副主委林國慶說明,其實很多人誤解當年農發條例的修法內容,修法從農地農有農用變成農地農用、但不一定農有,可是卻沒有落實執行第18條有關農民才可以蓋農舍的規定。

林國慶說,非農民買農地之後要蓋農舍時,未經審查核實農民身分,於是買了農地變成農民,這個部分就這樣亂掉;況且,即使是農民蓋農舍也要做規劃,並非農民就可以到處蓋農舍。

他進一步說,再加上繼承時切割農地,使得台灣的農地耕作面積零碎化;這兩個因素造成全台大地區的農業、整個農地被破壞,這也會讓農業科技研發成果即使不錯,要導入運用時大打折扣,因為科技就是有利於運用在擴大經營規模上,而非零碎化的農地。

早在12年前,蔡培慧就向時任農委會主委陳武雄提議派員赴歐洲荷蘭、德國考察其農地儲備制度,由政府成立新台幣100億、200億或300億元規模的基金,以市價買入不想務農者的農地,再租給想從農者。

蔡培慧日前去北一女演講,就有學生告訴她:父親是銀行從業人員,但手上繼承不到1分的農地,要賣掉會有壓力,因為這是家產,若可以讓政府買入確保農用,父親一定很樂意。

她強調,農地儲備制度可確保農地農用、擴大耕作面積,避免賣給別人蓋農舍,而且用現金換不動產,之後可租出去,不會形成財務壓力,再不這樣做,沒法解決農地零碎化加劇的問題。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則認為,農地農用的確保,可經由國土計畫法劃定農地。依據國土計畫法,劃定為農業發展地區後,農地將不能隨意變更成建地。

林慧如看到問題的另一個面向,即便雲林的農民以公頃為單位賣掉大面積農地得到的錢,仍無法讓孩子買到房子住,因為動輒上千萬元,孩子成了屋奴。

林慧如指出,雲林縣平均每人所需糧食的耕作面積300平方米,其餘農地可做其他用途使用,也無糧食安全問題,但是現在全國的糧食安全卻由農業縣來承擔。

她主張,糧食安全是全國人的共同責任,必須入憲,農業縣農民犧牲私人土地自由使用的權益,被全數劃定為農地使用,應獲得合理的統籌分配款。

確保農地農用的正義與劃定農地落實之後,蔡培慧說,近年國際因素導致飼料跟物價上漲,相信所有人都感受到糧食安全的重要,農村是社會的安全瓣,必須讓務農收入提升且穩定,機能健全的農村發展,建立城鄉共好的台灣,才能讓務農者安穩從事生產,台灣的農業才能永續發展。

林國慶則強調,農業部未來的水土保持及農村發展署必須對「非都市區」的整個鄉村做整體發展規劃,而不只是做農村發展,因為這整個非都市區有幾百萬人居住,同一家人會有從農、非從農者,可是鄉村發展都沒有人關心,農委會必須要有大的戰略規劃才是。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坦言,這超出他的權限。蔡培慧建議,農委會可向行政院提出跨部會整合發展非都市區,健全整體鄉村機能,包含醫療、教育等功能。

作家吳音寧強調,農業有其最適規模,不能都變成大型工廠化、聘農工生產的模式,重點是要有生活在農村(聚落)的農民從事生產,才是農業。(編輯:陳清芳)1120516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