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推溫室氣體自願減量 一般事業也可獲碳權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18日電)環保署今天舉辦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推動論壇,期盼在氣候法規範下約500家排碳大戶自主減碳外,也讓其他事業單位以「自願減量」方式取得碳權,未來能用於交易,擴大誘因。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舉辦「溫室氣體自願減量推動策略專家論壇」。

環保署副署長沈志修接受媒體聯訪時說明,依照氣候變遷因應法,目前規劃徵收碳費的對象是每年直接或間接(用電)排碳達2.5萬噸以上的業者,全台500家、占總排碳量約8成。

沈志修指出,若這500家業者達「自主減量」的目標,可以取得優惠費率,也可以做為扣抵碳費的使用。

至於「自願減量」,沈志修提到,是在自主減量之外的事業或各級政府,能以專案申請、核准取得減量額度,可做為碳費徵收對象扣抵碳費使用,也可交易,希望提供事業多元減量經濟誘因。

外界關心碳權交易所的進度,沈志修表示,目前是透過台灣證券交易所成立,預估最快7月底會成立;開始成立時,可能會提供一些諮詢服務,如企業有ESG的需求或者是產業供應鏈的需求等。(編輯:管中維)1120518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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