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曾以寧台北19日電)矯正署勵志中學一名17歲女學員與2弟弟遭安置後失去聯繫,衛福部今天表示,2名弟弟在同一個機構「沒有分開」,母親也有前往探視;兄弟姊妹原則上會安置在一起,除非特殊情況。
法務部矯正署勵志中學一名17歲女學員日前說,因故與2名弟弟被安置不同家庭就此失聯,引發社會關注;近日姊弟3人在各界協助下將重逢。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署長簡慧娟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經了解,這名個案在107年因故被政府保護安置,之後遭裁定感化教育,預計112年7月結束,至於2名弟弟則是安置在同一個機構中,「沒有分開」。
簡慧娟說,由於這名個案的家庭功能不是很健全,2名弟弟在107年、109年各被政府保護安置一次,但均是同時安置在同一個機構,過程中母親都有探視,最近一次是在去年11月,預計下週機構也會安排探視;原則上兄弟姐妹都會在一起,除非特殊情況。
協助遭遇困境的兒童少年穩定成長及發展健全人格,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兒童及少年福利科科長葉俊郎告訴中央社記者,不論是因失依、受虐、不當照顧或其他因素,依法會先尋找有沒有適當的親屬或穩定依附關係第3人,再來則是登記合格寄養家庭,最後選擇才是兒少安置教養機構。
葉俊郎說,為了讓寄養童能收到好的照顧資源,也會評估寄養父母的照顧壓力、體力和家庭空間等,包括自己小孩在內,寄養家庭最多只照顧4名小朋友,若其中有身心障礙、發展遲緩兒,人數還得再調降。
因寄養床位有限,葉俊郎說,有些縣市在小朋友就讀國中、高中後,就會轉出寄養家庭進入中長期安置機構,機構的床位數比較多,主責社工可透過專業評估,判斷是否安置在同一個機構中。
家扶基金會社會資源處長林秀鳳表示,以家扶中心來說,若真的不得已將手足送往不同寄養家庭,通常也會安置在同一縣市,且寄養父母須要定期接受訓練,手足都能在活動時見到面;若真的送到不同地區,只要孩子提出想要彼此聯繫,機構一定都會協助。
林秀鳳說明,「寄養」是暫時性安置孩童的方式,寄養後社工、諮商等資源也會同步介入,幫助父母改善健康、經濟或心理狀況,也協助子女修復可能的創傷,若評估雙方都準備好了,就會開始家庭重整計畫,因此孩子並不會跟原生家庭完全斷絕聯繫。
兒福聯盟北區社工處副主任楊雯伃也指出,若評估原生家庭真的無法照顧孩子、需要出養,也一定優先由同一個家庭收養手足,若真的無法,也會讓雙方收養父母知道,他們還有其他手足,至於是否要保持聯繫,則尊重收養家庭。
楊雯伃也說,透過機構收出養一定會留下紀錄,因此就回歸收養父母怎麼告訴孩子、用什麼方式讓孩子們保持聯繫;若出養人、被收養人日後想要尋親,也可向衛福部社家署「兒童及少年收養資訊中心」提出申請,向戶政單位調閱相關資料,不過要成年後才能申請,若是未成年被收養人,就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編輯:陳政偉)112051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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