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中20日電)民國94年次後義務役役期將恢復為1年,大專配合推動彈性修業措施,放寬修業年限、每學期最高學分數等。不過教育部表示,目前只針對有服兵役義務的男性,女性學生不適用。
政府去年底宣布「強化全民國防兵力結構調整方案」,規定113年1月1日起,94年次以後出生的役男,義務役期由4個月恢復為1年。
教育部今天在位於台中市的靜宜大學舉辦111學年度大學教務、校務經營主管聯席會議。高教司在報告中提及彈性修業措施的規劃,在尊重學生選擇且不變動畢業學分條件的原則下,透過寒暑假入營服役(2月、7月),讓學生在就學期間同時完成服役及修畢學位,盡量不影響後續投入職場的時間。
根據教育部規劃,彈性修業措施包括適當放寬每學期最高學分數規定、放寬暑期修課申請條件、媒合暑期跨校選課、放寬跨校選課學分上限;以及讓學生休學入伍服役時,不計入修業年限;提供入伍服役後復學輔導等。
教育部表示,上述方案的適用對象,目前限於有服兵役義務的役男,女性雖然也可從軍,但因是志願役,暫不納入適用範圍。
另外,首批適用的役男,目前都還沒有讀到碩博士班,因此彈性措施也暫限於學士班。教育部表示,碩博士班只有約30個學分左右,修業年限有4年以上,後續規劃以休學年限及修業年限彈性措施,給予學生協助。(編輯:張雅淨)112062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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