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7/1上路 最高可領4.5萬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30日電)投資青年就業方案第2期新增重點措施「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計畫」明天上路,初次尋職或從事非典型工作青年,若符合條件,最高可領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共新台幣4.5萬元。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今天透過新聞稿表示,依今年公布「15到29歲青年勞工就業狀況調查統計」,約85%青年勞工初次就業尋職時間在3個月內,且去年21.3萬從事非典型工作青年中有13.15%想轉全時工作。因此資源聚焦協助初次尋職超過3個月仍未就業青年,及從事部分工時工作青年,鼓勵轉正職與穩定就業。

發展署表示,計畫適用對象為年滿15歲至29歲未在學且未就業連續達90日以上本國籍青年;並未曾投保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或月投保薪資低於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第1級以下者(112年為2萬6400元)。

發展署說明,青年至「台灣就業通」網站加入會員,至少完成1項職涯測評專區的「職業心理測驗」,即可至網站專區上傳文件申請參加計畫。自參加日起30日內,求職2次(含)以上,且參加就業諮詢或職業輔導服務至少1次,可申請第1次尋職津貼5000元。

參加後30日內未能就業者,自第31日至60日內,進行3次(含)以上求職,並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推介就業服務至少1次,可申請第2次尋職津貼5000元;參加後60日內未能就業者,第61日至90日間,進行3次(含)以上求職,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推介就業服務至少2次,可再申請尋職津貼5000元。

發展署說明,青年如果在參加計畫60日內就找到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且連續受僱於同雇主滿30日以上,發給就業獎勵5000元,如持續受僱於同一雇主滿90日以上,則再發給就業獎勵2萬元,滿180日以上,再發給就業獎勵1萬元。

青年若是在參加計畫61日至90日期間內,找到按月計酬全時工作並持續受僱於同雇主,滿90日可領2萬元、滿180日可再領1萬元就業獎勵。發展署指出,每個參加計畫青年合計領取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金,最高可達4.5萬元,將於請領審核通過後直接匯入指定金融帳戶。(編輯:龍柏安)11206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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