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28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部分條文,未成年禁師生戀;教育部表示,將蒐集案例樣態、訂指引,助各校形成自律規約。
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規定,未成年一律禁止師生戀,如果是成年學生,校長或教職員工不得利用不對等權勢發展親密關係。
法案審議期間,部分教育團體反映「師生戀」界線不夠清楚,尤其是大專階段。
教育部發布新聞稿表示,修法已授權中央主管機關於防治準則增訂與性或性別有關專業倫理事項、主動迴避陳報事項,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須訂專業倫理規範並公告。
教育部說,後續將蒐集案例樣態,研訂指引供學校訂專業倫理規範參考,希望各校凝聚共識,形成自律規約,營造安全性別友善校園。
另外,修法擴大適用學校類型;教育部表示,實習場域實習指導人員納入教師範圍,而學生事務創新人員納入職員、工友定義,都受性平法規範。(編輯:李明宗)1120728
新聞來源:中央社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