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7日電)環保署正在研擬開發單位協助寺廟更換環保金爐,或是加裝金爐的空污防制設備,可作為開發的空污增量抵換項目,為避免成為「蚊子設施」,希望在設置前應規劃紙錢收運來源。
為了減輕開發所造成的空氣污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設有審查開發行為空氣污染物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因開發而增加的空污量需透過不同方式抵減。
環保署現正研擬修正草案,新增有開發需求的單位協助更換環保金爐,或是加裝金爐的空污防制設備,作為開發行為的空污增量抵換項目,並在今天邀集各地方環保局及業界代表、學者,對草案增修條文召開研商會。
環保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專門委員陳宜佳會中表示,關於金爐所衍生的空污問題也有許多民眾陳情;在民生面的污染,比較少用強制手段執行,也較不容易管理,因此希望導入措施,改善污染排放問題,對於地方空污改善是很大的助益。
根據草案,開發單位自行協助對象或由政府機關媒合設置具污染防制設施金爐或既存金爐增設污染防制設施,其年實際處理量應達設施年設計處理量80%。
雖然地方對於改善金爐衍生空污都樂見其成,但台南、高雄環保局皆提出,若要求實際處理量需達80%的要求不易達成,希望改以實際處理量作為抵換量即可。
陳宜佳表示,不論是設置環保金爐或是加裝空污防制設備,都需要經費、時間,因此會希望能達到其效能,避免變成「蚊子設施」;收運應該是計畫的一環,開發單位設置時就要妥善規劃、提出完整計畫說明;收集對象如廟方、社區大樓等。
陳宜佳說明,台灣紙錢焚燒的高峰主要在3大節日,即春節、清明節及中元節,平常則是初一、十五;就地區而言,還有殯葬祭祀、掃墓的需求,算是穩定來源,希望地方環保及民政單位能合作協助。(編輯:張雅淨)112080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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