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擬擴大查驗人員 森林專業受訓可進行碳盤查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9日電)環保署今天預告溫室氣體查驗管理辦法草案,訂定查驗機構、查驗人員須取得認證;為因應更多元的查驗需求,新增如農牧經營、森林管理等專業背景,經訓練後可取得查驗人員的資格。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預告「溫室氣體認證機構及查驗機構管理辦法」修正草案,強化查驗機構及查驗人員技術項目要求,確保在量能提升情形下維持查驗品質。

氣候變遷署籌備處副主任黃偉鳴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首先是查驗機構的部分,並不限定是要國內設置的新機構或國外機構的分支,只要獲得中央主管機關委託認證機構的認證,都可以執行碳盤查。

黃偉鳴補充,目前的查驗機構已有14家,也都是經過認證的查驗單位,標準能與國際接軌,也都可以處理在台灣的國際供應鏈業者碳盤查的要求。

草案中另外規範關於查驗人員的要求,黃偉鳴表示,過去主要限定在如環境工程等背景,此次新增加農業、森林相關背景,以配合未來自然碳匯盤查的需求。

黃偉鳴強調,想要成為查驗人員,除了自身的專業背景外,還需要經過至少40小時的訓練,如盤查的規範、要求等,其中包含中央主管機關所要求的法規課程;此外,如果已獲得查驗資格的人員,逾1年未執行相關的查驗工作,必須再經過16小時的再訓練課程,才能進行查驗。

黃偉鳴表示,草案預告後,接下來會進行研商會議聆聽各界意見,希望最快能在年底前施行。(編輯:李亨山)1120809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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