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曾以寧台北21日電)疾病管制署今天表示,近日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上升,且流感併發重症通報數未見下降,將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至9月底,為歷年第2長擴大用藥期間。
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今天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因近2週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上升,考量流感病毒仍持續於社區中流行,且流感併發重症病例數未見下降,故再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至今年9月30日止。
這次為民國111年度第6次延長。曾淑慧說,推測與免疫負債有關,因過去2、3年流感病例較往年少很多,目前環境中易感宿主較多,加上口罩令解封,可能因此導致陽性個案也較多。至於這個流感季是否可能延續到秋冬,曾淑慧說,需要持續觀察未來幾週疫情變化,若真的有需要,不排除再延長用藥期間。
疾管署先前指出,原訂擴大期間為民國111年12月1日至112年3月31日,因流感疫情持續,逐月延長;除101年度擴大用藥至H7N9指揮中心解散外(擴大使用期間為101年12月1日至103年4月30日),這次是歷年第2長的擴大用藥期間。
疾管署新聞資料說明,近4週合約實驗室分離流感病毒以A型H1N1為多;本流感季自去年10月1日起截至今年8月20日,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累計540例(351例A型H1N1、175例A型H3N2、7例A型未分型、7例B型),其中死亡113例。
疾管署表示,全台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配置於各縣市約4000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
疾管署提醒,由於流感與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在社區中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先用COVID-19家用快篩檢測外,如有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若經醫師判斷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以把握用藥時機。(編輯:李亨山)1120821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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