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署稽查醬油製造 1業者貯存逾期食品罰6萬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沈佩瑤台北30日電)醬油是常用調味料,食藥署今天公布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共查核77家,查獲3件商品標示不符規定、共計裁罰11萬元,另外,有1家業者被發現貯存3件逾期食品,挨罰6萬元。

為確保市售醬油的衛生安全,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公布112年醬油製造業稽查專案結果。食藥署中區管理中心主任陳姿伶簡報指出,專案執行期間為5月1日至7月底,共查核77家。

陳姿伶表示,食品良好衛生規範(GHP)準則部分,主要缺失為食品添加物未落實專人、專櫃、專冊管理、原物料及成品未離地放置等項目,經地方政府衛生局要求限期改正,均已複查合格。

同時抽查200件醬油產品標示,其中3件不符規定,分別為台中市味榮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雲林縣明和醬園、屏東縣萬津醬園,違規樣態為未依內容物含量多寡由高至低依序標示或標示釀造等字樣,檢出總氮量不符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共計裁罰新台幣11萬元。

陳姿伶說明,另外查獲台南市大山醬園貯存3件逾期食品,包括辣椒精、黑胡椒粉及壺底油,已由地方政府衛生局依法裁處6萬元。

此外,抽驗117件醬油,依產品類型檢驗防腐劑或3-單氯丙二醇等項目及6件黃豆或黑豆檢驗磷化氫,結果均符合規定。

食藥署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食安法並落實自主管理,如查獲醬油產品標示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者,依法分別可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或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編輯:陳政偉)1120830

新聞來源:中央社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