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揪危害 10月中密集通報3案

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揪危害 10月中密集通報3案 | 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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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4日電)交通部鐵道局今年初在官網設置「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希望鐵路從業人員及早發現涉及行車安全的危害因子。鐵道局今天指出,1至9月無人提報,10月出現3件,已在調查中。

鐵道局在例行記者會,說明「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執行情形。

鐵道局副局長呂新喜說,1至10月初,「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的報告案掛零,10月中旬出現3件報告案,經初步檢視,並非任意找碴,目前正在調查中。

至於這3件自願報告案分屬哪些鐵路機構、涉及行車哪方面安全,呂新喜說,正在調查中,不適合對外說明。

呂新喜表示,鐵道局是依鐵路法第56-6條規定,於官網建置「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提供鐵路營運機構從業人員「自願、保密」的通報管道,將工作中所發現不安全或有安全疑慮的狀況通報鐵道局,以及早發掘潛伏在鐵路系統的危害因子,並督促營運機構適時採取必要的矯正措施,避免影響鐵路行車安全。

「鐵路安全自願報告系統」適用對象包括交通部台鐵、高鐵、阿里山林業鐵路、台灣糖業公司經營的糖鐵等機構從業人員,包括駕駛、行控、乘務、站務、維修及其他從業人員,都可透過通報系統,就任何不安全事項提出自願報告。

呂新喜表示,鐵道局將對通報者身分及資料保密,鼓勵吹哨者勇於舉報組織內隱匿危害事項或便宜行事的樣態,不以處分或究責為目的。

呂新喜說,鐵道局於接獲報告後,將依案情需要與通報者聯繫,確認並釐清報告內容,並請所涉營運機構針對報告內容,提出說明或改善措施。如報告內容經鐵道局查證,確已違反鐵路法相關規定,鐵道局基於鐵路監督管理職責,將依法要求限期改善或處以罰鍰,督促營運機構加強各項營運及檢修作業,提供旅客更安全的鐵路運輸環境與場域。(編輯:管中維)112102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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