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覽車管理 速限告警無容許值、回訓高風險駕駛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7日電)日前發生一輛遊覽車在國道車速快又不當超車,造成嚴重死傷事故。公路局長陳文瑞今天在交通部道安記者會說,速限告警將會更嚴格,不再有容許值,並將回訓高風險違規遊覽車駕駛。

交通部公路局長陳文瑞說,公路局將在現行車輛動態管理系統上,對遊覽車實施更嚴格的速限告警。

陳文瑞說,目前公路局透過GPS掌握遊覽車速度,並有動態告警,但有10公里容許值,例如速限100公里,會在車輛速度達到110公里以上時才告警,預計修改為超過道路速限即視為異常,立即透過告警系統,將訊息傳達至所屬遊覽車公司,由遊覽車公司立即要求駕駛改正。

陳文瑞也提到,公路局在遊覽車管理精進作為上,正研議高風險違規駕駛人召回訓練機制,針對駕駛人於一定期間內違規記點達一定點數,或重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特定規定,由各區監理所定期召回訓練,年底前可望確定相細節。

陳文瑞舉例,闖紅燈、超速、不當超車等都會被認定是高風險的違規。

公路局也希望遊覽車相關團體能與監理機關合作辦理座談,經由案例分析及分享管理方,強化業者自主管理。(編輯:陳政偉)1121027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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