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6日電)雙11(11月11日)購物節即將到來,是各家貨運業者大量配送的期間。貨運倉儲產業工會今天呼籲雙11期間加強勞檢;勞動部表示,雙11的物流勞檢,通常都是在下個月有完整的給薪、工時資料後才會進行。
台灣汽車貨運暨倉儲業產業工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勞動部過去雖然有對物流業進行勞檢,但都沒有請產業工會陪檢,導致勞檢員難以抓到違法問題,另外也未在「雙11」超時工作和違法高峰期進行勞檢,但這是最需要勞檢的時期。
根據勞動部今年初公布交通運輸業勞檢結果,去年針對交通運輸業進行的專案勞檢共計1200場,其中有193件違反勞動法令,處分率16.1%仍然偏高,今年將持續進行專案勞檢;且與交通部建立合作機制,檢查結果提供交通部建立營運安全預警指標,作為評鑑或補助的參考。
工會呼籲應邀產業工會陪檢,避免勞檢員難以抓到違法問題;應於上午8時或下午5時至該事業單位場所執行勞動檢查,以免司機出車而無法訪談實際情形,因此完全無法確認是否有未全額給付勞工工資、延長工時及休息時間等情形。
此外,工會批評交通部無法約束資方,卻只是對於基層司機有更多的裁罰;應盡速改善目前道路交通設計,卸貨車格若未能妥善設置,輔導代替記點亦未能有效執行,應取消檢舉人制度,回歸由警察開單執法,以減低對職業司機的影響。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綜合規劃組長許莉瑩告訴中央社記者,勞檢通常都是抽查往回推3個月的資料,因此雙11的物流勞檢,通常都是在下個月有完整的給薪、工時資料後才會一併進行。
許莉瑩提到,物流業過去也有邀請產業工會陪檢,至於今年勞檢的情況還要待各地方政府統計回報;若產業工會有相關違法事證,也可以向地方勞工局檢舉。
許莉瑩說明,交通部會針對GPS資料來統計運輸時間,勞動部則是視勞工整體工作時間,一定是大於駕車時間,因此都有掌握。
根據資料,去年以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超時工作、第24條未給加班費、第34條第2項更換班次休息時間不足11小時名列前三;除了由各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罰、公布姓名外,按次開罰新台幣2萬到100萬元,也會一併函送交通部,主管機關並得依事業規模、違反人數或違反情節,加重罰鍰至法定罰鍰最高額二分之一。(編輯:李亨山)1121106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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