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陳至中台北14日電)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指出,技術型高中實習實驗費收費基準多年未調整,導致學校須挖東牆補西牆,呼籲政府配合物價設計合理的收費方式,並盤點補助方式。
全教總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技術型高中向學生收取的實習實驗費,除用於購置材料,也包含設備維護、水電開銷。收費數額偏低,等同要求學校提供廉價的技職教育。
全教總以工業類為例,103學年度教育部規定,公立學校收取新台幣1900元,私校收取2970元,到112學年度仍是收取相同數額;收費最低的農業類,公校更僅收取800元。然而這段時間(民國103到111年)內,消費者物價指數從94.83逐年增到102.95;再從躉售物價基本分類指數比較,作為製造業基本金屬的鋼鐵,也從126.23增到163.99。
全教總指出,學校為彌補收費的缺口,往往須透過散見於各專案計畫的項目,補貼實習材料費。國教署還規定每校補助科目總數,以專業群科(學程)2、3年級核定班級數的2倍為限,且還要求學校主管機關負擔10%到20%的相對配合款,且這些經費都是申請通過的學校才有,沒通過就沒有。
全教總呼籲,為了彰顯技職教育價值,培養具備專業及實作技術能力的優質專業人才,應配合物價調整實習實驗費收費數額標準;並盤點各專案補助計畫實習材料費的補助方式,才能關照每一個選擇就讀技術型高中的學生。
對於全教總的訴求,中央社記者詢問教育部,截至今天上午11時20分,暫未獲得回應。(編輯:李亨山)1121114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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